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高速公路-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6-06-30 16:08:3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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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交运字〔2015〕642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发〔2016〕12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集宁区北沙梁,起点桩号为K13+200,与乌兰察布市机场快速通道工程终点顺接,路线下穿G6高速公路、在建的呼张客专,向西延伸后上跨霸王河,于平海街向南下穿集张铁路,利用南绕城公路、G7高速公路预留桥梁向西延伸,上跨达尔登大道、京包铁路,终点止于现状208国道。路线全长20.744公里。全线设大桥2座、小桥1座、涵洞26道、互通式立交2座、地道桥1座、分离式立交1座。

      全线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K13+200-K22+700段路基宽31.5米,K22+700-终点段路基宽25.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

      2.3 标段划分: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 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JD 全线机电工程 20.8km 全线收费、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含收费岛、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近五年内(2011年6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登记表(从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补遗及清单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规定填写盖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彩色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授权本项目项目经理(包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的委托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三份。

      4.2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www.wlcbzwfwzx.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室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8981982

      邮    编:012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北沙梁至武家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邮    编:012000

      电    话:13847406272

      联 系 人:白占成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5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亢锋(市交易中心125室)

      网    址:www.nm-highway.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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