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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至兴安、桂林绕城(灵川至三塘)、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2016年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 2016-11-29 16:16:2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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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至兴安、桂林绕城(灵川至三塘)、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2016年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招商公路广西桂林公司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阳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分别为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阳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桂兴高速”)、桂林绕城灵川至三塘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桂林绕城高速”)、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桂阳高速”)三段高速公路及沿线各收费站(溶江收费站除外)。三条高速公路主线里程共167.3KM,共12个收费站。桂兴高速共设4个收费站:桂林北、灵川西、溶江(暂未开通)、兴安城南;桂林绕城高速共设4个收费站:灵川匝道、七星、高新、象山;桂阳高速共设4个收费站:六塘、葡萄、白沙、高田。除溶江收费站外,其它11个收费站全部纳入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中。
     
      2.3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对除溶江收费站以外其它11个收费站以及七星、高田监控分中心的监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艺及软件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程工期:施工期3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试运营期一个月,缺陷责任期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须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独立承包人(不包括作为联合体主办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并已成功运行3个月以上(即交工验收3个月以上),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或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并已成功运行3个月以上(即交工验收3个月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
     
      (2)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2层206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16年6月(含6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2层207室(开标现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广西宏冠咨询有限公司》(http://
     
      www.hge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西收费站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73-58681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2层206室
     
      邮编:530021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07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2016年11月28日
  • 关键字: 桂林 高速公路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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