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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港澳高速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机电工程

  • 2017-03-15 17:18:4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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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机电工程已由豫交文【2017】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部,志洋路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处。互通式立交采用A型喇叭+T形互通立交,志洋路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志洋路互通式立交工程范围内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照明系统工程等工程。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内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即ZYLHT-JD;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近五年内(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不少于3条高速公路(包括新建或者改扩建)的机电工程,或者不少于3座在既有高速增设出入口的机电工程;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原件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65677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187号金成大厦
     
      联系人:魏先生张先生
     
      电话:0371-65969544
     
      邮箱:jdgjzb@163.com
     
      2017年3月14日
  • 关键字: 机电工程 高速
  • 责任编辑: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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