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机电安装施工招标 - 高速公路-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机电安装施工招标

  • 2017-08-17 17:22:5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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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黄石高速公路(G1811)藁城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变更设计(机电工程)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冀交招核字【2017】1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机电安装施工。
    2.2建设内容:
    与土建标段共同完成对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的全面改造,新增4条MTC车道,搬迁4条MTC车道设备,更新2条ETC车道设备。新增一条UPS(20KVA)。站口新增可变信息标志等机电设施和设备,确保各项业务及时准确上传路中心并协调省中心进行并网调试、实现正常使用。在石家庄建立维护点提供3个月试运行和24个月免费维护服务,进行业务培训及编制工程资料,配合完工、交工、竣工验收及审计、决算工作等。
    2.3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0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黄石高速公路藁城东收费站改造机电工程施工(施工中需要加强与房建标段配合施工,共同做好收费站改造项目,处理好界面工程量,确保正常使用)。
    2.5标段划分:机电安装施工1个标段。

    标段规模地点合理定价(元)
    2017-GCDSG-2详见2.2建筑规模藁城东收费站二阶段发

    2.6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及型号;第二阶段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次投标申请。招标人在第二阶段开标时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1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存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 8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一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以下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5.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由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
    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评审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二楼 211室。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予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6.3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另行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6.4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未参加第一阶段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19号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98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6726663电    话:0311-89106287
    传  真:0311-66726661传    真:0311-89106287
    联系人:李如敏、袁策联 系 人:付月霞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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