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纵高速公路右玉至平鲁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2】2671号”文批准立项。初步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4】53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5】22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筹措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筹措25%和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及消防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2横12环”中西纵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朔州市右玉县高墙框村东南,以枢纽形式接已经建成通车的大呼高速公路,路线经蔡家屯村东,跨右威路后,在东王村村西设右玉互通并连接右玉县城西大街,经六里庄村西后,跨越G109,经布家村东,设高家堡互通以连接省道虎山线(S211),经高家堡西后,路线折向西南方向布设,经沟北村西后,路线进入平鲁境内,经左小峰、刘小峰、大坡、向阳堡、在前梁北设平鲁北互通以连接平鲁区规划的北环路,并横向连接省道平朔线(S212),经店梁村南到达本项目终点平鲁枢纽,与山平高速公路、朔州西南环高速公路相接,路线总长64.448km,采用全封闭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一级公路-Ⅰ级。
2.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3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JD1 | K0+000~K68+238 (含断链3790m) | 64.448 | 全线的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及监控系统(含隧道监控)等工程施工。 |
JD2 | K23+500~K68+238 (含断链3242) | 41.496 | 虎狮1号隧道、虎狮2号隧道、后头山隧道、南背头山隧道、小峰隧道的供配电、照明、通风设施等工程施工。 |
XF | K23+500~K68+238 (含断链3242) | 41.496 | 虎狮1号隧道、虎狮2号隧道、后头山隧道、南背头山隧道、小峰隧道的消防设施等工程施工。 |
2.3计划工期:2018年1月1日开工、2018年8月31日交工,建设工期为24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JD1 | JD2 | XF |
资质要求 | 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独立完成(2012年8月至今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并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 2 项且每项均不小于 5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项目;或1项不小于10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项目; 2、至少 2 座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 1 座隧道长度不小于 4000 米(左右洞不累计)。 | 近五年独立完成(2012年8月至今并通过交(竣)工验收)至少 2 座新建高速公路隧道供配电、照明及通风系统工程施工,其中至少有 1座隧道长度不小于 3000 米(左右洞不累计)。 | 近五年独立完成(2012年8月至今并通过交(竣)工验收)至少 2 座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其中至少有 1 座隧道长度不小于 4000 米(左右洞不累计)。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机电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应同时涵盖通信、监控、收费系统)。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机电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应同时涵盖通风、照明及供配电等内容)。 | 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 年以上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机电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应同时涵盖通信、监控、收费系统)。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机电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应同时涵盖通风、照明及供配电等内容)。 | 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8年以上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项目的项目总工。 |
3.2 JD1、JD2标段投标人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桥梁长度、路面结构类型、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监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投标人若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存在招标公告中3.5款的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获得中标资格。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且在处罚期内的或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查询存在“负面记录、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 参与投标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70-73窗口(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资质: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上述证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1套。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1套。
C人员、企业业绩:
① JD1、JD2标段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企业业绩应满足公告3.1款的要求,并提供业绩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和分项明细表网页完整截图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1套。上述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② XF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应满足公告3.1款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和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套;
XF标段投标人企业业绩应满足公告3.1款的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或财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套。
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人员信息、业绩应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民福东街
联系人:毕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49-6097525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话/传真:0351-7770798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