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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焦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工程

  • 2017-10-09 23:03:1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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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晋焦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晋交投函[2017]11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招标代理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晋焦高速公路运营桩号K7+000-K32+000路段安装高清全程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增道路摄像机,新增摄像机立柱及土建基础、新增道路摄像及的数据传输和新增道路摄像机的供电,原有通信管道疏通、原有通信和电力井包封修复、电缆沟盖板开启复位,以及隧道管理站监控室的视频设备局部改造等。
    2.1建设地点:晋焦高速公路。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2月25日。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SG1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通过交(竣)工验收)2项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工程。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或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平台中存在“负面记录、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机电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管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证件(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须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截图打印件和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截图打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3) 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 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second/cszcindex.aspx)中查询到,并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并不接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4)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且不得更换。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六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中原西街天巨商务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6-2129022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五层517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1-782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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