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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率先在全省启用道路运输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
2013-09-30 10:03:5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刘晓燕   作者:    评论:0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泸州市交警支队以此为契机,认真谋划,以客运车辆及驾驶员为管理重点,结合泸州市客运企业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启运用了道路运输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对泸州市客运车及危化品车纳入动态适时监控,对客运驾驶员实施动态监管及处理。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泸州市道路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涉及公路客运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一、积极谋划,强势推进


  今年以来,泸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动出击,积极联系协调相关企业、单位,依托全市道路运输企业投入经费,截至8月31日,已对泸州市952辆危险品运输车和3028台营运客车安装了GPS监控终端,3242辆客车(含公交车、旅游车)安装上3G视频监控终端,并将该监控系统在全省交警中率先接入了交警部门。目前,泸州市交警、运管部门已建立起市级道路运输GPS及3G视频监控平台2个、区(县)二级平台15个,建立客运企业监控集团公司平台5个,分(子)公司35个,危险品货运企业监控平台32个。


  二、明确分工、积极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强化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工作,支队及时下发了《道路运输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监管工作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科室所、大队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确、部署到位。一是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全面接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二是辖区客运企业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控系统加强对企业所属车辆的日常监督,查获交通违法行为的每日定时抄报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三是管控中心、各大队落实专人负责监控、收集、报送工作。四是交管科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系统应用监管、落实对GPS系统监控查获的违法记录进行处罚。五是对照运管部门定期抄告来的“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表”,由支队交管科按照处理职权分发大队或通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运管部门。六是各大队、交管科在通知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安排违法驾驶人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教育或处罚时,均建立台账做好相关通知记录。七是车管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接收工作。对交管科抄告的“连续通知2次以上仍未接受处理”的客运企业,要按照支队要求,落实停办该客运企业相关车管业务。


  三、高压严管、效果明显


  泸州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适时监控,通过介入公安交警部门的GPS、3G视频监控平台查纠GPS和3G违法,对泸州市客运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形成了严管高压态势。从近期泸州市查纠违法行为的数量分析,6月份泸州市通过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查获查纠违法行为652起,7月份为408起、8月份为261起、9月1至23日为86起。经过近4个月运行,泸州市各辖区客运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记录数量逐月下降,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大幅度增强,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工作效果十分明显。6至9月,全市涉及公路客运的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2.5%、50%、46.67%、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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