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卫星导航与车辆安全 > 车载运营 > 正文

新余市运管处四措施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2014-07-01 16:22:27   来源:江西道路运输 作者:刘蕾   作者:    评论:0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有效制止违章行车,预防控制交通事故发生,新余市运管处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出台四措施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一是设定专职监控员,监控企业平台上线情况和车辆运行状况,对抽查到未上线的企业即时通知其上线,对超速严重的车辆当日下发抄告单。二是做到监控情况每月一通报,对企业每月的平台上线率,车辆上线率,车辆警情率及处置情况等进行通报,对监控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三是落实县(区)运管所的监管职责,要求县(区)运管所加强对辖区内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车辆所属企业立即整改。四是督促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到对本企业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新余市 车辆动态监控

上一篇:接入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的企业平台运营商资料公示
下一篇:山东厅道路运输局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