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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监管平台对接联调工作的通知
2014-11-06 11:30:47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各平台服务商: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等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与省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监管平台的对接联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调对象


  本次对接联调的对象为已在省局备案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二、工作要求


  通过省局备案的系统平台服务商应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监管平台接入方案(暂行)》(见附件1)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文档的编制和提交工作,并安排技术人员与省厅平台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对接联调。


  三、联调规则


  各平台服务商根据9月25日联网联控工作协调会确定的抽签顺序(见附件2)依次进行对接联调。省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监管平台每天最多安排2家服务商进行联调,每家每天最多联调3次,如当天安排的平台未在工作时间内联调通过,则自动排到队尾进入下一轮工作循环。


  四、时间安排


  本次对接联调工作自11月3日开始,工作时间为9:00——17:00。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常见问题见附件3),并及时与省局业务组和省厅技术组联系确定具体工作安排。(省局业务联系人:孙晔,联系电话:0571—85260244;省厅协调联系人:包进宇,联系电话: 13575715002,省厅技术联系人:王打且,联系电话:150688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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