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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智能交通十大事件盘点
2015-03-12 10:58:19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事件一、汽车电子标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发布消息:由公安部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的《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4年12月13日前反馈书面意见,并填写《意见反馈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汽车电子标识(electronic registration identification of the motor vehicle,缩写为ERI)的定义:嵌有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并存储汽车身份数据的电子信息识别载体。标准规定汽车电子标识的工作频段为840MHz~845MHz,安装位置为车前挡风玻璃内侧。静态识别距离不少于12米,写入距离不少于6米,能在120KM时速行驶状态下识别;车载电子标识的基板应采用陶瓷,外壳应采用PC/PVC,天线应采用银浆印刷在并烧结。标识尺寸,长度为86mm±0.5mm,宽度为54mm±0.5mm,厚度不超过2.5mm。  要求使用寿命为10年以上,10万次数据擦写次数,安装后被拆除后,不能再使用。
 

  ITS114简评:汽车电子标识一旦规模应用于交通管理,将是智能交通管控领域的一枚重磅炸弹,对于应用单位而言,汽车电子标识应用将带来无限的交通管理创新空间,一些涉车的老大难问题将迎刃而解,同时与原有智能交通管控设备的结合,也将对信号控制、道路监控、流量检测、车辆追踪等原有系统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对于市场而言,汽车电子标识本身的市场就非常巨大,而且是一个完全的新增市场,且基本上不会缩减原有管控市场,其次加上汽车电子标识与其他产品和系统的结合,在交通管控系统改造和大数据融合处理等方面,也将造就一个巨大的增量市场。

  标准的落定只是时间问题,据了解,汽车电子标识的产品正在紧张的研发、测试开发当中,预计最早今年下半年将会有成熟的产品得以应用。三个示范城市中,由于北京涉及到京津冀一体化,示范项目或将延迟,无锡和深圳最可能按既定计划完成。当然,还有很多城市早已瞄准了汽车电子标识,不少地方的交警也毫不掩饰对汽车电子标识的看好,2015年,汽车电子标识或许不会燎原,但一定会是市场的明日之星,2015年未进入的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将会被市场冷落以及遗弃。

 

    事件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与贯彻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于2013年12月1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委议通过,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随后,各省市运管部门相继下发5号令通知并进行宣贯培训。截止目前,已有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山东、北京、重庆、浙江、安徽、江西、河北、海南、吉林、天津、湖北、陕西、四川、福建、广东、内蒙古等省市实施备案制度,包括卫星定位服务平台、货运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动态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等;广东、陕西、北京、上海、广西、浙江、河北、海南等省份召开了省一级的5号令宣贯培训会,其中涵盖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所举办的三场宣贯培训会。

  2015年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4年上半年就停止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又重新开闸。
 

  ITS114简评:5号令的实施,可以说是国内卫星导航车载运营服务行业从萌芽到现在以来,最为重要的一个里程碑事件,远比2013年的北斗车载示范项目对商用车联网行业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要大,自794等标准出台后,这是政策对这个行业最全面和彻底的切入,其对行业发展的利弊短时间内无法正确的评估,短期内对运营市场的规模扩大和服务规范是迅速有效的,也进一步促进了行业的集中化发展,但同时由于政府的深度切入,可能导致权力设置的地方壁垒从暗到明,增加行业的总体运营成本,以及可能出现权力寻租等现象。

  5号令的落地,对大型运营商总体而言是利好,虽然2014年基本上会忙于各地备案,但未来可期;对中小运营商则是严峻的挑战,转型升级不可避免;对终端生产企业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不断拉低的终端价格以及越来越严苛的在线率要求和抽检合格率,将是终端厂商所面临的两个极端,加上日益临近的前装化,终端行业的未来将不断分化。

  行业的资本运作抬头在2014年已有端倪,2015年想必会更多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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