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高速公路信息化 > 公路信息化 > 正文

江苏交通厅关于对两机电企业投标违规行为处罚的公示
2016-10-20 14:34:33   来源:   作者:    评论:0

  四川晴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在沿海高速公路服务区监控改造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存在违法情形,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中其它行为(行为代码GLSG3-9-4的第1条)的规定,给予四川晴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降为C(较差)级的处理,2家企业在参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时,评标(审)委员会将扣其信誉分50%-60%。现对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反映。 如无异议,上述降级处理将于2016年10月30日生效,至该公司信用等级恢复至A(好)级止。 联系人:王景,电话:025-52853426,传真:025-52853028,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邮编:210001。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四川晴宇交通 山东博安智能

上一篇:四川省厅高管局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公众出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下一篇:江西省试点使用基于“互联网+”的高速公路绿通综合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