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确定常州市、扬州市和昆山市等3个城市为我省第一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也是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根据通知,省级将在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给予指导和支持。各试点城市应按照审核确定的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考虑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各项工程实施,着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确保建设做工取得实效。
我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周期原则上为四年左右,各试点城市达到考核目标后,经省组织验收合格的,授予“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厅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