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礼勇:数字化是交通执法新质生产力的驱动力 - 调查与观点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刘礼勇:数字化是交通执法新质生产力的驱动力

    2024-06-25 14:56:39 来源:交通建设与管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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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刘礼勇(摄影 / 孔德奎)

    通过无人机开展低空执法检查,利用车辆电子围栏数据开展公路巡查执法监督,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和违规运行大件车辆,建立超限违法行为“一站式”现场办理机制,形成执法案件、治超案件在线办理机制……这些都是《交通建设与管理》记者在走访调研宁夏数字交通科技执法时所看到的应用场景。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数字化技术已经渗透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各个层面,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不只在宁夏,全国各地都在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字化的应用,数字化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趋势。

    积极构建智慧执法体系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领域,数字化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质生产力的驱动力。”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刘礼勇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今年公布的 2024 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中,提出积极构建智慧执法体系,其中包括深入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执法数据全面归集共享;建立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可以预见,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以数字化技术为驱动力的新质生产力的应用将持续改变着传统的执法方式,通过“数字赋能”精准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促进执法提质增效。

    “凡是生产力都将产生价值,新质生产力就是利用新技术全方位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将是整个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价值导向。”刘礼勇进一步介绍,“各种新的数字化技术手段,不管是大数据、云计算,还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通过科技赋能实现传统生产力跃升和升级,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感、获得感,能够发挥价值的都可以称之为新质生产力。”

    比如,对于执法机构而言,传统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式往往依赖于人工巡查、手动记录和处理,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错。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如无人机、智能摄像头等,可以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自动识别,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执法人员可以迅速找到违法高发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整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对于执法当事人而言,数字化技术可以为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例如,通过打通各部门系统数据,建立案件线上办理机制,执法当事人不用跑来跑去就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让执法服务变得既高效又有温度。

    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数字化进程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涌现,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大。”刘礼勇介绍,比如说运输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使得违法行为变得更加隐蔽,违法取证难度变得更大;再比如无人驾驶汽车的出现,使得传统的交通法规难以适应新的技术环境需求,在此种情况下,如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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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建设与管理》记者走访调研宁夏数字交通科技执法应用(摄影 / 孔德奎)

    “从执法层面来分析,还有两大痛点亟需突破:一是针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特点的智能感知、识别技术手段还不够,新技术的适应性、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跨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和数据共享还有待加强,数字化执法所需配套的制度规范还不健全。”

    刘礼勇详细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含 7 大领域,细分领域非常多,地方执法事项多达几百项,而每一个执法事项的专业化程度又不一样。总结下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在人少事多、监管对象广泛且流动性强的情况下,亟需先进技术来精准、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同时还能快速取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作为进一步立案查处的依据。因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技术创新不能止步。

    目前,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紧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还存在一定壁垒。为了强化协作机制和数据共享,需要充分利用新的数字化技术手段,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执法协作机制。

    与此同时,数字化的发展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科技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理念的创新,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比如,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执法资源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执法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从基层抓起构建全国“一张网”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专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方面的研发,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的基础工作是比较薄弱的。”刘礼勇坦言,“所以我们就抓住这个小切口,从执法一线基层最基础的执法办案系统做起,一直做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成覆盖全国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案件等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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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机执法装备现场演示(摄影 / 孔德奎)

    据了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一张网”集“线索网、信息网、资源网、监管网、协作网、服务网”于一体,以实现违法行为快速发现、执法信息交换共享、执法力量智能调度、管理对象一网统管、协同执法闭环管理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的目标,目前已经实现了 32 个省份的执法信息联网。

    “有了这张网之后,可以支撑实现跨区域的协作执法。”刘礼勇介绍,通过实现高频违法行为的动态维护和管理、案件抄告、案件协查和跨区域信息查验等功能,以数据赋能一线执法。

    “没有基础业务系统的联通支撑,这张网就运行不起来;没有新的技术手段和数据贯通的赋能,这张网就只能空转,难以具备执法实战能力,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所以我们在实现执法系统全国联网的基础上,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执法装备智能化升级、执法业务规范和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保障执法源头数据及时准确、数据流转高效畅通、违法证据可信互认,为快速识别违法行为、精准布控查处提供数据支撑,缓解一线执法力量不足,促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形成一个真正的生产力。”

    让新质生产力发挥更大的效能

    “要形成新质生产力,数据是必不可少的,数据驱动是核心驱动力。”刘礼勇分析,不管是新的技术手段,还是新的技术应用模式,最后的结果都一定是产生数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从线下走到线上,从单个区域走到全国“一张网”运行,已经形成一个基本的业务形态和发展态势,这里面数据就是一个核心要素。

    那么,未来还要突破什么?刘礼勇提出要用数据驱动业务。“传统执法过程中,一般都是靠人为来判断违法与否,有了大数据整合汇集后,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研判来发现违法线索,再通过技术手段固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作为甄别违法事实的主要依据。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数据取证的合法合规性,这也需要配套出台相应的制度规范予以保障,才能把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只有如此,新质生产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真正服务于一线的监管与执法。”

    此外,还要突破数据的共享利用。“目前的数据共享利用取得了一些进展,也发挥了一些实质性的作用,但是仍未满足执法精细化和精准化的要求。”刘礼勇分析,“行业还有很多的数据需求,特别是行业内外的数据共享范围和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是数据使用大户,也是在行业里面能够真正让数据使用落地见效、能够有具体应用场景支撑的用户。”

    “当然,技术迭代升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刘礼勇进一步分析,“就拿当下非常热门的人工智能技术来举例,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来帮助执法人员发现、识别、判断违法行为,但是怎么识别、怎么取证、怎么判断,这都离不开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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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装备展览会上展出的执法装备(供图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相信,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推动下,将形成具有更高附加值、更强竞争力和更好可持续性的新质生产力。“我们要以新促质,数字赋能,加快形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为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智慧的交通运输保障。”刘礼勇最后总结道。

  • 关键字: 智慧执法 无人机
  •    责任编辑: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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