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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11-12 16:24:33 来源: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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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人大、市政协调研建议,主动应对当前我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松散、交通不畅、乱停乱放、基础设施滞后、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以秦州区、麦积区和五县城区道路“治堵治乱”为重点,从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60天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挖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整治交通堵点、乱点,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拥堵现象明显缓解、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这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市、县区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综合执法、规划、发展改革、工商、教育、安监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施策,集中进行整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认真查找影响当前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瞄准问题、盯住重点,细化措施、靠实责任,把精准治理的理念贯穿于整治全过程,不断提高综合整治工作实效。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针对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

      (四)坚持法治引领,依法整治。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整治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既执法严格、整治有序,又执法文明、行为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信息主导,综合治理。以建设智慧交通为基础,深化技管、人管、物管“三管齐下”的综合管理措施,在城区单行道出入口、禁左路口、十字路口、禁停路段、繁华路段增设监控点,实时监控、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城区道路智能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泊位),全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六)坚持统筹结合,齐头并进。把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生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清污、除尘、控车、增容、治乱治堵等工作措施,加大全市城乡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管行动,全面跟踪督办,严格问效、问责,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和城乡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环境。

      (七)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不定期视察、督查、监督整治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对违法交通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形成全方位覆盖、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各县区认真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启动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秦州区、麦积区政府要紧紧围绕交通治堵重点任务,进一步分析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拥堵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综合整治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列出工作进度表,确保预期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公安交警部门

      全面推行“点上集中执法、线上巡逻管控、面上重点防控、点线面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针对城市交通流量规律和特点,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堵点走的要求,坚持动态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科学改进调整勤务管理模式,特别是要针对交通拥堵、乱点突出的重点路段,建立和完善交警巡逻机制,成立巡警队或巡逻小组,在辖区重点道路上开展交叉巡逻,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充分发挥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的作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在城区十字路口、重点路段、复杂路段、单行道口增设监控网点,切实提高路面监控率,确保全覆盖、无盲区、无空点。

      3.合理设置车辆停放点,加强车辆疏导引导,切实加大城区主要街道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需求与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矛盾。

      4.针对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随意掉头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5.针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违规占用道路作业等违法行为,会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集中规劝、清理和整治,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6.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沿线交通管控力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纠。

      7.加大对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载人,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规加油等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

      8.加大无标车、黄标车管理,全面落实渣土车、大货车和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全力做好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1.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重点对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倚门经商、占路为市、乱摆摊点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早餐经营点、菜市场及其占道洗车行为,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逐步推动进入专业市场经营。

      2.对人行道上设置的临时停车场进行集中清理和整顿,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中心城区停车需求,逐步改善静态交通。

      3.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点的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天水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和社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分区域、分时段的差别停车收费政策,提高车位利用率。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着装、收费标准、停放秩序。

      4.在原有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业巡逻队,采取劝导、锁定车辆、拍照固定证据等管理措施,对人行道上违停乱放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查处。

      5.联合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渣土车的治理,坚决查处渣土车不加装密封装置行为,有效减少和降低扬尘污染。

      6.联合环保、环卫等部门,把整治交通秩序与整治环境卫生结合起来,集中治理市区露天烧烤摊点、马路小吃餐饮摊点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严肃查处随意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等行为,确保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交通运管部门

      1.加大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联合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占道修车、洗车等开展专项整治,对汽车维修市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3.加大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规范运营秩序,坚决制止公交车停车不进站、多辆并行占道、出租车随意停车、随意掉头、占用公交港湾车站等违规行为。

      4.开展出租车车容车貌治理和公交、班线车辆的卫生环境、车体广告、标识标牌治理,进一步规范驾乘人员着装、服务等行为,着力打造城市文明公共交通形象。

      5.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大农村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的查处,进一步规范客运秩序,维护营运市场的持续稳定。

      6.充分利用GPS系统规范和查处渣土车、营运黄标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特别是在禁行的主城区道路违规行驶的行为。

      (五)教育行政部门

      1.切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

      2.秦州区、麦积区各学校试行错时放学制,减轻学校周边交通压力。

      3.加强对青少年和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倡导绿色出行。

      4.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的联系,认真研究,进一步规范管理现有制式专用校车。

      (六)建设部门

      1.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可能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正常通行的施工作业,制定交通安全防护与交通疏导分流方案,严防因不合理的施工而导致的严重交通堵塞。

      2.科学渠化路口,合理施划路口导流标线、设置左转待转车道,合理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研究制定在部分路段实行车辆单向通行、局部区域环行交通、禁止左转、分车限行方案,均衡交通流量,减轻中心城区道路负荷。尽快落实合作巷十字八公司门口以及百货大楼门前右转弯专用道,拆除籍河北路中医院门口不规则隔离带。

      3.加大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市区桥梁建设工程进度,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对岷山路等主干道路加装中心隔离护栏,减少交通冲突和安全隐患。

      4.加强新建、改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配套建设,确保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5.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信号灯设置,在设有信号灯的路口增加人行横道灯,提高行人通行路口的安全保障。秦州区要及时开展调查论证,在藉滨桥十字、中城十字等17个信号灯控制路口设置人行横道灯。

      (七)规划部门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超前谋划城市公交服务体系,促进公交优先发展。

      2.调整完善交通场站规划,科学规划汽车客运站,尽快规划将市区南湖车站、西湖车站、秦达运输公司等短途客运车站搬迁至城郊结合部,原址规划建设停车场。

      3.重视立体停车库规划,合理规划市区内停车点位,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配建比例。落实大型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八)宣传部门

      按照舆论倡导、宣传先行的原则,尽快制定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集中一段时间,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滚动播出、连续刊载公益广告、交通安全法制知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典型案例播报等内容,集中曝光一批违反交通秩序的人和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工商部门

      联合运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占道修车、洗车等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资格,坚决取缔乱设摊点、随意延伸经营场地、倚门经营等影响交通的行为。

      (十)发展改革部门

      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天水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积极借鉴外地做法,推行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差别收费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

      财政、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发布综合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微博有信息”。

      2.印发整治《通告》。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综合执法、工商行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行业、分系统印制整治《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对开展整治活动的知晓率。

      3.开展典型曝光。组织各级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现场采访,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4.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举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各县区也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

      1.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定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查处违法停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行、闯信号、乱鸣喇叭、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转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出租车招手即停、三轮车违法闯禁行区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落实大型货车、渣土车、黄标车限行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拘留的必须拘留,通过严管重罚,切实维护道路交通法规权威。严厉查处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一批占道经营、占用路面摆摊设点、倚门经营等违法经营的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管理教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车、文明驾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商业场所、医院、车站周边执法力量,严查严处非法营运车辆,全力维护出租车市场正常的营运秩序,确保营运市场的持续稳定。

      2.强化巡逻管控。各县区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繁华复杂路段以及大型商场、学校等重点区域增派警力和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车辆交叉巡逻、喊话提醒、现场劝导、指挥疏导等管控措施,加强早、中、晚三个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清理整顿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集中统一行动。结合实际,每周开展一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集中警力,针对车辆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随意掉头等容易造成乱、堵问题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统一清查行动。综合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问题突出的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出租车、公交车行业及驾驶人集中整顿,切实解决公交车不进站点、出租车随意停车、扎堆待客等交通违法行动;工商部门联合交通运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清理一批占道洗车、占道修理等违规经营的行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组织统一行动不少于4次。

      4.强化公车管理。要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驾驶人的管理教育,消除驾驶人特权思维,增强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秩序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使公车当好遵守规则的表率。执法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对公车违法行为,该教育的必须严肃教育、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

      5.落实单位门前管理责任。各单位、各企业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搞干净门前环境卫生。要认真落实门前责任区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及时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保持门前卫生环境干净整洁。要保持单位、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要加强责任区范围内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维护,禁止店外经营和门前乱摆放商品,引导车辆按位停放。

      6.完善交通设施。由各县区政府牵头,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和维修,对设置不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要及时进行调整或重新设置完善,对破损、毁坏的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等要进行全面修缮;要进一步完善道路监控设施和信号灯管控设施,在校园周边和重点居民小区周边路段设置减速带、警示灯、警示牌等交通标志标牌,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实行道路中央隔离,在重点路口设置机动车右转弯专用道,在交通状况复杂的路口建设行人过街天桥,进一步完善市区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有效减轻市区道路交通乱堵现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制定严格的督导考评办法,量化工作任务,对各县区定期排名和及时通报。从12月8日开始,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集中考评,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的,进行奖励;对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工作明显滞后的县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各县区要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实行县区党政领导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同时对本县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排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是解决当前交通管理突出问题,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和副市长王钧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熊卫三和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杨胜利任副组长,市宣传、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周密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综合整治活动有效开展。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落实的职能,密切协作,指导基层对口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以及整治有关问题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对工作部署不及时、行动迟缓、工作职责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长效管理。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工作衔接,针对交通秩序乱、堵突出的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影响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要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分析造成道路拥堵、秩序混乱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对一些还未完成的任务、还需持续整治的重点工作,要列出进度表,从工作机制、经费投入、完善设施等方面做好保障。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严肃追责,切实推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常态化。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 关键字: 道路监控 天水市 交通整治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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