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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各地停车政策汇总

    2016-12-12 09:50:46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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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被称为停车政策元年,全国各地政府都出台了最新的停车政策,到了2016年,为了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全国各地的停车政策也相继出台,如果你是停车设备行业的从业者,就绝对不能错过这些地方国家和地方的停车政策。

      为了让大家了解最新的停车政策,整理了一份2016年全国各地的停车政策,看完这些政策,各大厂商的业务员们都知道要到哪里去找立体车库项目了。

      国家政策

      国家政府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9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居民停车难的工作部署,主要对《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中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2017年底前的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2016年6月前必须完成的工作:制定加快停车场建设的具体细则;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加强用地保障,鼓励综合利用,实施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业发展;完善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管理。

      2017年12月前必须完成的工作:坚持公交优先,提倡绿色出行;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规划,明确重点,加快建设;推广采用PPP模式建设停车场;持续加大停车场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和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加大金融对城市停车场建设的支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推动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完善公共停车场周边设施与发展环境;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违法停车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198号)

      停车设施工程方面,提出以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外围站点配套建设停车场(PR),已运营既有线路具备条件的站点加快增建停车场(PR)。每年新建公共停车位约200万个。

      在全面建设智能交通方面,对“互联网”便捷交通工程、交通大数据工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停车等个性化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规[2016]95号)

      由于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类型丰富,由小规模单一功能的地下工程发展为具有停车功能的地下城市空间成为主要趋势,因此,《通知》要求地下停车场规划设计的标准规范,同时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中心城区地下停车场设施建设运营,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水平。

      地方政府政策

      北京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5〕2688号)

      《通知》中明确,不仅对北京市停车收费实行差别化价格管理政策,还对北京市占道停车场区域进行了划分:占道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东城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6〕19号)

      《方案》中规定,在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治理,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难题方面,明确要求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根据《北京市中心城社会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2014~2020年)》中东城区尚未实现的规划停车场点位,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综合利用绿地、教育等地点的地下空间,力争开工建设1处公共停车设施。

      上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及公共停车场(库)应严格执行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要求,支持在最低配建比例基础上增建充电设施。

      其中,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留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及用地,电力容量预留、管线预埋),鼓励在公共停车位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

      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中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低于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配建比例要求。

      广州

      >>>广州市推进现有百家公共停车场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通知》中明确了任务目标:推进约100个现有大型商场、文体场馆、会展中心、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至2016年底,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约3800个;至2018年底,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约7800个。同时还对充电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建设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公布了现有百家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补贴政策方面,对于除个人自用充电桩以外的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流程按照《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华东地区

      山东青岛

      >>>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公共停车场建设采取政府投资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存的模式。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土地、建设、税费、政府补助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市、区(市)人民政府按照确定的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每年在储备土地中确定用地数量,专项用于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安徽合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

      同时明确配建要求: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套改造实施办法、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充电桩车位管理办法等。

      浙江杭州

      >>>杭州市富阳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及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中明确,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提供规划、建设、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并制定税费减免、政府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

      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

      《意见》明确在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之外,2016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2万个,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

      《意见》根据福建省情况进行细化,在挖掘和盘活各种资源方面,引导利用既有广场、公园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客运首末站、废弃厂房、仓库、闲置收储地块等建设多层停车库,鼓励原有自走式停车场扩容改造为机械式停车设施。

      在加大财税金融扶持方面,到2020年前,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除新开工工程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外,对建成投用的公共停车设施(不包括路内停车泊位)给予每个5千元的补助,但列入PPP项目或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企业发债贴息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补助。

      同时,福建省南平、厦门、石狮、福州、莆田等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停车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

      华中地区

      湖北武汉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岸区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岸政办〔2016〕11号)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确保年内建成2800个公共停车泊位,启动2400个公共停车泊位建设,新增停车泊位主要包括新建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新增停车泊位(含改建成机械式停车场增加的泊位数);项目超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结合民防设施、园林绿化新增停车泊位以及市国土规划部门认可其他类型新增停车泊位(不含项目配建标准内的停车设施)。

      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

      《意见》中明确,鼓励既有停车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各地要最大程度减免停车设施建设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华北地区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6号)

      主要对天津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停车场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根据国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尽快落实相应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等。

      河北

      >>>印发《关于单位、居住区、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建规〔2016〕3号)

      《规定》中,对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东北地区

      辽宁沈阳

      >>>关于我市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积极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用地,通过租赁、融资、合作经营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

      辽宁大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中明确,建设单一功能停车场,用于公共停车需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政府或国有独资公司投资建设停车场;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划拨土地建设地上停车场,需要办理停车场产权,建设单位符合使用划拨用地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划拨土地地下空间(包括公园、公共绿地、市政道路、广场、学校、医院等)建设停车场,需要办理停车场产权,建设单位符合使用划拨用地政策要求;社会资本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停车场,符合使用划拨用地政策要求。同时,还对划拨土地的流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西北地区

      陕西西安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行动方案》中明确了建设计划和目标:2016年,全市计划建设停车位5万个,其中公共车位1.2万个,主城区范围内共25个项目,9011个车位。总投资约11亿元。2016—2018年,按照PPP模式,组织实施《西安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具备建设条件的49个项目,共计16555个车位,投资23.5亿元;同时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按区域打包,滚动纳入PPP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在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将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主城区内停车场建设以地下停车场、垂直升降、巷道堆垛、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库为主要形式。

      西南地区

      重庆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6〕72号)

      《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对停车场建设的政策支持、财政扶持等也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含配建附属经营设施)全额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赔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项目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超额配建的停车面积全额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县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公共停车场建设。

  • 关键字: 停车管理 停车政策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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