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路长制”助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海南实施“路长制”助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2018-07-02 15:08:08 来源:《贯彻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专刊》第44期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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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路面交通和治安管理服务水平,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重点针对道路交通和治安突出问题,实行“一路一长”、分级管理、包干负责,积极构建“一警多能、多警联动、齐抓共管、快速反应”的新型警务机制。

    一、整合警力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的组织体系和完整的制度体系。省公安厅成立了以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同志为组长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各地公安机关成立了以公安局长为总路长,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民警担任各级路长和路管员的“金字塔”型“路长制”组织架构,按照辖区划分和管理需求,做到“一路一长、交通与治安一起抓”,并确定了585条重点路段实施“路长制”,明确了各级路长和路管员3646名,逐步形成网格化和区域化治理格局。在及时总结实施“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经验基础上,集中研究制定了《警情处置操作指引》《联防联控合成作战工作机制》《“路长制”警情研判工作机制》《“路长制”扁平化、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意见》和《工作考核办法》,基本完成了“路长制”制度体系建设,为构建完善新型警务运行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警务前移,强化隐患排查,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建立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坚持最大限度屯警路(街)面,及时发现交通警情,提高交通管理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升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处置效率,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搭建“交警—社会”拯救车辆统一指挥调度平台,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邀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专家,会同安监、公路、交通等职能部门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实地踏勘,针对城区和国省道交通组织、安全设施、事故隐患点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整改,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坚持素质强警,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勤务落实的保障体系。省厅“路长制”办公室建立了实战化的培训机制,指导各地制定完善各级路长和路管员对日常路面交通警情处置的操作指引和培训机制,全省各市县组织交通管理部门业务骨干采取统一授课、模拟训练、实地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级路长和路管员道路交通拥堵、事故处理等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综合执勤执法能力。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交通管理人才、经费、装备和科技保障,进一步整合视频监控、事件采集、分析研判等系统,及时发现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断配齐配强交警力量,以科技手段助推交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坚持多警联动,提升合成作战效能,全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顽疾。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组织交警、巡特警、派出所等部门的各级路长和路管员,以主干、支干道路和交叉路口为重点,针对影响通行秩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六类“重点车辆”检查,禁止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等违法车辆进入主干公路行驶,持续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毒驾,车辆、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坚持从严处罚,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提高公众交通文明意识,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

    五、深化机制改革,强化共建共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水平。积极探索实施“路长制+”模式,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交通治理的共建共治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各市县公安机关探索实施“交警+治安+特警”联合执法、“公安+城管”巡逻执法、“公安+志愿者”执勤,“公安+路政+运政”联合巡逻执法,重点城市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管理设施,优化重点区域、主干道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落实“源头管、入口堵、路上查”措施,大力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和客车非法运输;实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工信”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限高亮尾”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整治;实行“公安+农机监理”联合执法,每周不少于3天,加大对拖拉机等农机车辆违法专项整治力度。


  • 关键字: 路长制 交通管理
  •    责任编辑:梁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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