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采购的重点驾驶员人脸识别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和硕-YC2018-003
二、招标货物内容:
项目名称 | 数 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竣工交付日期 |
重点驾驶员人脸识别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
三、采购预算:1800000元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主要产品(900万GMOS卡口抓拍摄像机、700万CCD卡口抓拍摄像机、终端服务器)必须能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无缝对接;提供产品对接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原色公章。
7、投标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
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质审核: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开标前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证明材料原件;
5、所投主要产品(900万GMOS卡口抓拍摄像机、700万CCD卡口抓拍摄像机、终端服务器)必须能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无缝对接;提供产品对接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原色公章。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审核所需资料请单独密封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
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
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市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
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五、标书发售:
1、报名时间: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
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同时在2018年6月19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拟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9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办理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底,原件验后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日时间前
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到达前附表规定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
受现金缴纳,逾期缴纳将不予接受其投标。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账号:2007 2721 1849
(备注: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8170586525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19343357
地址:宜春市钓台路889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 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