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就其所需的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FCG-2018-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编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数 量 | 预算价 |
1 | 700W像素高清抓拍单元、智能型交通信号灯控制机等 | 国标产品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520000元 |
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货品的质量标准按本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项目内容包括货品供货、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
(2)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具有同类项目建设安装资质和经验,与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满足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业务要求;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限贰年,交通信号控制机、高清抓拍机、终端服务器、违停抓拍球机、LED补光灯等主要设备质量保证期限叁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开标现场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开标前6个月任1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1、投标人要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证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开标时专家审查)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参加。
六、报名时间及相关费用:
报名时间: 2018 年 06 月 19 日至 2018 年 07 月 0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09 日上午 09:30 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 年 07 月 09 日上午 09:30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2、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 2018 年 07 月 04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319318444
地址: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13767361975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清林桃花源19幢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