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的2023年度东莞联通松山湖交通电子警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一期B包(采购编号:GD-Z-WZ-23-4061采购代理编号:HBTZ-GDDG-23019)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规模:本项目总预算为7391167.91元人民币(不含税)。
1.2交货时间:计划2023年8月30日完成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包括完成项目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施工等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竣工日期不晚于2023年12月8日。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东莞市宏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根据物资〔2022〕3号《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的通知文件第四条(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
项目负责人:聂园、谢晓琳、王素强、张喆、吕子涛、王重阳、胡佳德、李永太、高攀
联系电话:18630197582
电子邮件:18630197582@wo.cn
7.监督部门
本谈判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纪委。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谈判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6号联通新时空大厦
电 话:/
2、应答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谈判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广东联通纪委派驻东莞纪检组邮箱:gd-dqjj1@chinaunicom.cn。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日期: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