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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漳浦县智能化交通管理配套设施及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 2013-11-26 10:36:0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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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智能化交通管理配套设施及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含五年维护)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3]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一)更换龙湖大道与金浦大道、龙湖大道与鼎元路两个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配套设施;(二)升级改造迎宾门、京里、棕里三个高清卡口;(三)交通管理监控中心迁移改造。改造指挥中心室内面积440平方米,改造大屏幕显示系统、管控平台、存储操作软硬件、多媒体广播系统、安防监控、门禁系统。项目总投资约1071.5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化交通管理配套设施及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含五年维护),主要包括信号灯、标志、高清卡口式电警工程、高清球机、高清卡口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防一级资质及具备有效境内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3.2 供货商或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拟派现场的施工人员为本公司的员工:至少配备(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与本项目要求资质相关专业的毕业证或中级(含)以上的职称证),电工证(或高空作业证)不少于1人或(2)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C 证 。。


      3.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 2家单位联合体) ,主(投)方由投标人自行选 ;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新建系统能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对接一切事宜及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 25 日至2013年 11 月 30 日 必须 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及代理服务费、中心交易费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5.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 [2003] 房 505 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支付。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13年 12 月 16 日 12:00 时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汇到下面指定的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指定的账户:


      指定账户: 全 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 号: 162060100100000177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00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12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


      7.3. 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17 日 15 : 00 时, 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投标人应于开标前30分到招标代理处签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 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联系人: 黄警官    联系电话: 139600796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 45 号(西湖公园南大门右前侧) 邮编: 3632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 0596 — 3206099 传真: 0596 — 3206099


  • 关键字: 智能交通 监控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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