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3111(2013仓财购计[042]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移动测速仪 | 警用设备和用品 | 测速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0591-83466681 | 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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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19.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3-11-25至2013-12-11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 | 6、联系人: | 陈丽梅、郑韶钦 | 7、联系电话: | 0591-83020202-807 | 传真: | 0591-87872060 | 公司网址: | http://www.boyibid.com:8090 | E-mail: | fjboyi@vip.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3、要求投标产品应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3-12-17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3-12-17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3-11140104000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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