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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桥区间段及尚双塘车辆出入段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招标

  • 2013-11-29 10:05: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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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 长沙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桥区间段及尚双塘车辆出入段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施工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呈南北走向,一期工程线路全长 23.55km,起点为汽车北站,终点至尚双塘站,其中地下线 22.21km,高架线 1.13km,过渡段 0.21km;共设车站 20座,其中地下站 19座,高架站 1座。一期工程终点站附近设置尚双塘车辆段。 1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桥区间段位于中信广场站至尚双塘高架站之间,北起中信广场站 U形槽终点处,桩号 YDK32+412.150,其桥墩基本沿芙蓉南路(中意路至新岭路路段)侧分带和辅道布设,往南止于尚双塘站高架站,桩号 YDK33+303.500(第 30号墩)。尚双塘车辆出入段连接 1号线一期工程终点和尚双塘车辆段,采用高架侧式,沿芙蓉南路西侧辅道(新岭路至万家丽路路段)布设,在万家丽路交叉口北侧拐入尚双塘车辆段。车辆出入段顺接 1号线尚双塘 45号墩(出入段 1号桥墩),沿芙蓉南路依次布设至 12号桥墩(双柱墩,横跨芙蓉路辅道和人行道)。


      1、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桥区间段及尚双塘车辆出入段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施工项目


      2、投资估算:约 200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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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号线一期工程中信广场站和尚双塘站之间的高架桥路段区间施工期间影响范围内和尚双塘车辆出入段高架桥施工期间影响范围(新岭路万家丽路之间芙蓉南路西半幅路面)内的道路(含临时道路、永久道路恢复)、交通设施(临时标志、标线,永久标志、标线恢复)、排水管、绿化(含树木移植、永久恢复)、道路回填及管线改迁的沟槽土方开挖、砌筑及回填工程等。具体为:拆除路灯设施的管线沟槽土方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电力管线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给水管道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排水管道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燃气、通信等管线的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原有综合管线(排水、电力、电信、给水、军缆、燃气、城通、路灯)的井盖、井座更换及维护,消能井、化粪池、通信引入井等车站围护结构外围小型构筑物实施;绿化、树木、亮化装饰及喷淋系统的拆除及恢复;对于现阶段无法探明,而车站施工时不可避免需要拆除的车站邻近社区零星进出管线的拆除及恢复;人工探槽、围挡范围外临时道路修补;区间联络通道及其它不利条件下进行地面加固;交警岗亭、疏解道路指示牌拆除及恢复;平安城市摄像头、各交通微循环的交通设施、施工提示区域标志、施工过程各站点黄闪灯、锥形桶、水马、防撞桶等交通设施;交通疏解恢复时,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等高清设备安装。芙蓉南路东侧长株潭城际铁路施工路段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


      (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 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 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90 天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0年以来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项目开标前 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 2010年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以往工程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因质量安全事故或廉政或弄虚作假原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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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工程金额 1500万元 (含)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 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往工程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 /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按要求必须具备的以往工程业绩信息在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6、根据湘建建 [2010]109号文的要求,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投标人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文件的规定;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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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1月 28日 至 2014年 1月 9日 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csjszbb.com:81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 轨道 1号线交通疏解施工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 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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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年 12月 2日 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月 9日 9: 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参照“长住建发 [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十、投标人未按长发改 [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奖项、企业信用、抢险救灾、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 [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 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谢纲、刘丽霞、张福新、刘媛 联系电话: 0731-89938883、 0731-88993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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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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