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五期工程建设项目、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实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招标采购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甲级;
2、具有相应招标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盖红章),报名时须携原件核对;
4、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5、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6、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15日;
7、资料报送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下午18点止(北京时间);
8、报送地点:新疆公安厅装备财务处(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鹏程1357980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