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号:(2014)部门068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其电子警察维修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XD2014-XF-G013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电子警察维修
(国产产品)
1
批
500万像素彩色逐行扫描CCD智能高清摄像机,详见招标文件
¥1183512.00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须取得江西省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取得所投产品(500万CCD一体电子警察抓拍单元、300W像素高清逆行抓拍一体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原件附投标文件正本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0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9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97-3331333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
电话:0797-3397112
传真:0797-3397112
邮箱:xfxdztb@126.com
联系人:陈兴隆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