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需的区间测速及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大宁县区间测速设备及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
2.采购编号:DZC[2014]005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安装地点
1区间测速详见招标文件县入城区
2电子警察详见招标文件街道交叉口
3交通信号灯详见招标文件街道交叉口
4.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5.2具备安防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3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
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与采购人联系,实地勘察后至采购中心报名购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4年6月10日10时前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635789046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山西省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634796128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大宁县财政局四楼414室
联系电话:0357-7723101
大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