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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交通部分招标

  • 2014-06-04 10:36:0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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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镇乐中路(325国道-新桂路段)道路工程(交通部分)(三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160万元,工期:45日历天。


      乐从镇乐中路(325国道-新桂路段)道路工程(交通部分)(三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安装,信号灯杆、交通信号灯安装,电缆、保护管线敷设及控制箱显示终端安装,信号灯接线井砌筑,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即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即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户名:张思中,账号:6223228801001533(只接受以银行柜台出具的存款回单为依据,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存款的回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地点为: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一号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8.2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乐从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dggzy.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和乐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ong.gov.cn/)“招投标公告”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5、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757-28331358


      传真:


      地址: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邮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22317163


      传真:0757-22317173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南路16号四楼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757-28331525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 关键字: 佛山市顺德 交通部分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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