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内容:湘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项目
本次采购预算控制数:16万元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湘潭市公安局拟开拓网络服务另一平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该平台的开通可实现群众和湘潭市公安系统直接对话、可咨询有关户政、治安、交通等相关事务,同时群众可接收公安局群发的辖区治安动态和警方提醒,对助推“平安城市”建设能发挥积极作用。
“微信”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使用该应用程序并建立公众服务平台及进行运行管理具有唯一性,湖南腾湘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权代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母公司)负责湖南区域互联网业务的拓展,基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湖南腾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管理部门:湘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8276064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31―5861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