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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汽车租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 2014-06-13 15:55:4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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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委托,就杭州市汽车租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2014-095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汽车租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内容为:一、建设机动车租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门户。为租赁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统一的门户网站服务。向社会实时发布汽车车租赁信息,租赁动向,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新闻资讯、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等。二、内容管理。包括信息发布、后台管理、网上调查等。三、数据接口。建立与现有备案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业务数据的准确、及时交换,减少重复录入;系统需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进行数据对接,完成车辆的基本信息和车辆违章等信息的采集。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06-13至2014-06-2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


      标书售价:每本.00元(售后不退)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4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4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07-03 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七、开标时间:2014-07-03 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5828100067166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2、标前会时间与地点:2014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杭州市机场路163号),由采购人介绍相关情况,解答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各投标人务必准时参加。联系人:阮博斐,联系电话:0571-85463404;传真:0571-85463400。


      3、项目联系人: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联系人:阮博斐,联系电话:0571-85463404;传真:0571-85463400。


      4、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0571-85085425。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18办公室);联系人:宋养初;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新业路311号


      联系人:曹琼瑶,阮博斐(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85085082,85463404(采购单位)


      传真:0571-85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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