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设备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计划编号:BM2014-111
四、项目名称: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设备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设备配备,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数据采集工作站)配备,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系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1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限代理商)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龙潭西大街00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陈帅、宋燕联系电话:0634-6968966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