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2014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宁乡县2014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014-08-15 11:43:41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政府采购编号:HNZPNX-2014-采002


      一、采购人名称:宁乡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2014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三、采购内容:在全县33个乡镇新增视频监控摄像头750个,估算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包含五年运行维护服务费、前端摄像头电费以及必要的第三方检测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具体内容包括:


      (一)新建监控点位。在城区建设高空高清瞭望监控摄像头10个,在全县范围建设卡口式监控摄像头60个,各乡镇建设常规监控摄像头680个,共计750个,建设监控点位共639个。


      (二)新建监控机房。由于新增布控点位而需新建的各乡镇视频监控机房27个,按需建设。


      (三)新建网络。主要包括:(1)新建监控点至监控室之间租用接入光纤639条,新增网络交换机组建以太视频专网;(2)由于新建监控机房而增加的派出所至县公安局天网机房的光纤27条。


      (四)存储设备:按照集中控制、分级存储模式,为新增摄像机提供15天连续存储记录设备27套,总容量600TB。


      (五)管控平台:新增视频监控图像资源授权访问账号750个。


      四、采购说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4】11号)精神和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我县今年需新建公共视频监控摄像头750支,全部建设内容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根据2014年7月10日县长办公会议(宁政办纪【2014】16号)精神,本项目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有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签订的行政合同作为依据。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4年1月签订的《共同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战略合作协议》,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可实行“政府主导、电信承建、政府租赁使用”的模式,可以由“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框架协议确定的合作内容可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2、有利于实现平台统一。根据《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市第118号)和长沙市工信委、长沙市公安局《关于统一技术标准建设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通知》(长工信发[2014]88号),新建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当依托已建成的长沙市“天网工程”视频图像管控平台和视频专网,实现新建监控点在“天网工程”视频图像管控平台中统一管理和调用。仍由中国电信建设,便于实现平台的统一。


      3、有利于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根据《长沙市天网工程建设与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品目十),我县已于2014年5月12日通过终验的“天网工程”系统,其所有权人为中国电信,县人民政府采用租赁模式使用该系统,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系统所有权方收归政府所有。在此情况下,新建的公共视频如需接入“天网”系统,则需中国电信同意或另付接入费用;如不接入“天网”系统,则需另建一整套系统平台,与统一平台的要求不符。因此,仍由原承建单位即中国电信来完成新监控点位的建设,可以降低成本、保证兼容性、便于统一管理和实际应用,反之则可能产生较多的问题。


      六、单一来源拟采购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宁乡分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中段

      八、本公告有效期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反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公安局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南路160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900702198

  • 关键字: 宁乡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
  • 责任编辑:adm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