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县城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经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伽发改城经【2014】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是伽师县公安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伽师县县城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伽师县县城
2.3建设内容:新安装交通信号灯8组,改迁交通信号灯4组;
2.4工程投资额:估算总投资3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2.7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近来两年的类似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30分至19时30分到巴州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伽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发放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伽师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飞斐
电话:13579331199
代理机构:巴州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单位地址:喀什市西二环鑫福华庭小区1B2单元2032室
联系人:卢玉婷李会荣
电话:1529290591415199314333
监督电话:0998-67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