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蛟川街道及蛟川交通警察中队违停抓拍交通设施项目 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与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蛟川中队,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违停抓拍交通设施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7套违停抓拍系统及2套交通标志标牌(具体实施中由相关单位现场勘察而定)
招标控制上限价:42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及调试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一次性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交通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违停抓拍系统的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和售后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工商注册地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或成立于2011年9月之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常驻机构或直属分支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便于招标人购买材料备件,并在需要时能及时安排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3.2投标人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条件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安防一级资信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条件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施工登记情况栏在镇海区当前状态应为正常并2013年度考核显示必须为合格(报名时及开标当日必须符合,本年度首次在镇海区登记的投标人的年度考核不作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成功完成过违停抓拍系统项目业绩一个(规模不限,以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及售后业主使用良好的证明资料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一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12 日至2014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到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招标代理部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业绩证明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金锚楼二楼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念 电话:86306831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
联系人: 石宗杰 电话: 86661526、13777017071 传真:8666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