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微山县城区
联系方式:155637616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143号
联系人:陈美君联系方式:13864018078
传真:0531-83176307邮箱:sdlz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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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
四、采购内容说明: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预算见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此次项目需对19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增加部分硬件并对软件进行更新,即本项是在原已建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延续建设和扩容升级,项目在施工、设备调试、平台接入、系统整合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都与原工程关联紧密,分工界面难以切割,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单一来源谈判单位为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
六、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职 称 | 备注 |
1 | 王孝琪 | 高级工程师 | |
2 | 付家斌 | 中级 |
八、公示期限: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2日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十、监督部门:微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37-823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