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DJTCG2015-002
二、竞争性谈判条件
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经县财政局同意,受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有意提供项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竞谈。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项目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资金:见谈判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新建(改造)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
昭鲁快捷茨院路口新建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
1、昭鲁快捷茨院路口新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机1台;机动车三联单色满屏灯2组;机动车三联单色箭头灯4组;倒计时显示屏4组;基础(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余土清运)24立方米;窨井(小)4个;窨井(大)1个;人行管道开挖180米;过路管道开挖85米;信号灯抱箍6个;18芯电缆线268米;6芯电源线120米;4芯电源线320米;接地装置4根;安装调试费1项。
2、昭鲁快捷茨院路口新建闯红灯(兼卡口)电子警察系统。高清一体化成像单元4套;环境补光灯4只;控制主机1台;交通信号灯检测器2台;抱杆机柜3套;百兆光纤收发器3台;千兆光电收发器1对;落地主机柜1套;支架8个;线缆及辅材1套;基础施工1套;设备安装调试1套。
世纪大道与文屏南路路口改造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系统:
1、世纪大道与文屏南路路口改造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机1台;机动车三联单色箭头灯6组;机动车三联单色满屏灯2组;倒计时显示屏4组;人行信号灯8组;人行信号灯立杆8根;基础28立方米;窨井(小)10个;窨井(大)9个;人行管道开挖120米;过路管道开挖198米;信号灯抱箍10个;18芯电缆线260米;6芯电源线60米;4芯电源线320米;3芯电源线450米;接地装置4根;安装调试1项。
2、世纪大道与文屏南路路口改造闯红灯(兼卡口)电子警察系统。高清一体化成像单元4套;环境补光灯4只;控制主机1台;交通信号灯检测器2台;抱杆机柜3套;百兆光纤收发器3台;千兆光电收发器1对;落地主机柜1套;支架8个;线缆及辅材1套;基础施工1套;设备安装调试1套。
注:以上产品合计金额约81万元,其中产品质量、技术(参数)、规格、设备安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及技术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本次采购产品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经营组织或个人(或受其委托者);
(二)竞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或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其竞标无效。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七)竞标供应商须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竞标供应商须在昭通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并且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
(八)竞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九)竞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份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度提供);
(十)竞标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二)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持企业介绍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或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及一年以上相关业绩等资料,以上资料复印(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
(三)竞标人需交保证金10000元。竞标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文件发出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招标人的基本账户,且必须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及项目名称;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招标人的基本账户,否则其竞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八、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9日13:30至14:00,逾期不予受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评标室,谈判时间:2015年1月9日14:00;谈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评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田燕;
电话:135078061819;
招标机构: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邮编:657100;
联系人:李高杰;
电话:0870-8123751,15308704379。
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