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建伟
联系电话:18355064328
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
联系人: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06869、18755093216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天长市天汊线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货物清单
(1)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见附件“天长市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4、售后维护及服务期
系统建成通过用户验收后,进入运行维护期,承建方提供2年免费维护。
5、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实施安装。
6、供货地点
本次招标主要包含两个路口:一个是天汊线与石梁镇交叉路口;一个是天汊线G205国道高速出口。
7、履约保证金要求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交10%履约保证金,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至审计总价款的60%;满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付至审计总价款的80%;满三年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付至审计总价款的100%。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是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③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和省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297960.0)。
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不变进行报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作为评标依据。结算时,以所报的产品综合单价×相应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5)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价格和费用,还包括货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所有费用含税)。
(6)采购人保留货物清单数量调整的权力。
2、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代理费5000元,支付给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2000元,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本次采购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约2000元,按实际发生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3.1投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5)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6)要求响应或优于清单中设备“★”技术参数所提供的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7)清单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8)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自行承诺);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原件组成(按文件要求携带至现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3.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除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3.4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资格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资格证明档案袋内;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报价文件档案袋内。
②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面上标明袋内材料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于2015年1月22日15: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可能将被拒绝。
3.5原件的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必须单独密封于另一档案袋,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都将被拒收。
4、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查士平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5年01月22日14: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2日15:00分
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给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01月15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ahyxgc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01月16日17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500元
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01月22日15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之一:
收款单位: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号:131320203800004673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汊线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