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智能交通扩容改造项目通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智能交通扩容改造项目通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5)6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50036/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智能交通扩容改造项目通用设备1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或在内蒙古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及办公场所;
4、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与前期安装的产品无缝兼容,并取得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技术认可证明。
5、所投主要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1月19日至2015年0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主要产品检测报告;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2)-(5)项要求的全部证明资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0日下午2:30
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15年02月10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孙波刘书伟
联系电话:0471-32552873255291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号:592010100100029156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徐勇
联系电话:13904742791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