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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壁市浚县公安局电子警察及监所装备招标

  • 2015-01-26 18:11:4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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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鹤壁市201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采购调整(浚县公安局电子警察及监所装备)


      采购编号:鹤财2014-1589(2)


      批复编号:〔2014〕158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


      采购预算(元):1215600元


      计划完工期:30日历天


      采购人:浚县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392—55370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路女士15539255114


      交易中心监督机构:交易业务管理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冀先生0392-3332075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招标范围: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注:具体设备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浚县公安局交警卡口电子警察等采购;


      二标段:浚县公安局看守所监控系统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相应标段的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供应商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有已完成的类似政府项目业绩(日期以项目验收报告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上查询系统个人权益记录单的打印网页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要求


      1.申请报名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2.1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


      2.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采购人通知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6号15:00;


      2.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保证金(元):1标段0.6万元;2标段0.6万元


      2、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开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投标保证金收据;


      3、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


      鹤壁市淇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4、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转账回执单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由财务科确认到账后开具保证金收据。


      5、退保证金须携带资料:


      5.1未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收据;


      5.2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中标人公章)和加盖中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


      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鹤壁市市政公司楼401室


      联系人:路女士电话:15539255114邮箱:hbfdzb@163.com


  • 关键字: 鹤壁市 电子警察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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