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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苏宿园区工业区4条路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 2015-01-27 09: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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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SQG201501002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宿园区工业区4条路信号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38天内付至75%;竣工资料交付、结算审计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5%。维保期两年满后38天内付至100%,施工方提供宿迁地税局税票。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青海海西路与莫干山大道、天柱山路交叉口框架式信号灯2处;玄武湖西路与莫干山大道、天柱山路交叉口杆式信号灯2处,工程包括:采购(含运输等)、基础制作、安装(接线、调试、保证该工程所需的地下管道畅通产生的费用)、绿化补偿及路面修复等,施工单位需要现场勘察。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标准。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同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4年1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为准。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必须取得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96016);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苏州宿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4.6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书面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9时00分;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联系人:冒其慧电话:0527-82868425传真:0527-8286840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邮箱:ssjj@sipac.gov.cn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月23日


  • 关键字: 苏州市 信号灯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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