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新津县新普路普兴镇便民服务中心路口、大件路周家花园文昌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JZFCGJT-2015-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2015-04-2209:00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信号灯具有电子警察系统入网证明文件;7、供应商必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三年内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进入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新津县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222.210.127.221:8888/),注册登录并提交投标申请,下载谈判文件后报名成功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5-04-2209:00到2015-04-2817: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0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无
供应商报名方式见上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5-05-0513:00到2015-05-0513: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A区4楼采购科)。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2015-05-0513: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A区5楼)。
备注无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900元整。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报价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2:00前到账。收款单位: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津支行账号:11715813272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以网银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退款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退款单位收据;退款时收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时,退款人还须持投标供应商出具的介绍信和载明保证金退回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退款金额等内容的委托书。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新津县公安局地址:新津县五津西路1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820318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4楼采购科联系人:高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2520017传真:028-82518203
备注
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8-82520054
采购预公告连接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028868748f9645c014cc5e982fc2f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