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州路联安大厦2106室
联系方式:0539-7757077/7757088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及方式:
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56、TC2015088、TC2015089、TC201509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交通管理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T2015325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为:A包零星维修:零星工程及办公场所维修;B包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宣传诱导屏;C包办公耗材一宗;D包交通管理设备:黄亭路与西外环交回路口电子抓拍4套及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预算为:A包29万;B包13万;C包29万;D包39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3、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向代理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进郯资格核验证明。(仅限A包)
10、投标人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机构,持有维修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师负责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仅限C包)
1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仅限D包)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授权人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须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
九、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15年04月24日至2015年04月28日
(每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名时须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
3、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十、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04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解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18669555008、1866955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