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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惠山区天丰路新建工程交通工程(TFL-JT标段)招标

  • 2015-05-12 17:53:4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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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天丰路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WXJT20150500490备案号:苏交招备WXJT[2015]0450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2015320206FG0026审批惠发改投[2011]133号、惠发改投[2012]2号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间限价/元

      2015320206FG0026002交通工程(TFL-JT标段)2015-06-04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布

      5、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

      6、专业:三大系统招标种类:施工

      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

      天丰路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新经济产业园内,西起惠山大道,东至石东路,道路总长约1.5公里。道路东西走向,纵向主要沟通的道路为惠山大道、西元路(规划道路)、天明路、广勤路(规划道路)、石东路(规划道路)等。工程造价约7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对天丰路新建工程交通工程(TFL-JT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如下: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电子警察、信号灯、信号机、电视监控等系统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计划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计划开工时间:2015-07-01计划竣工时间:2015-07-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钱伟0510-827381160510-82723579

      上午工作时间:8:30:00-11:00:00下午工作时间:13: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5-05-1209:30报名截止时间:2015-05-1817: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网址: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企业2012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监控施工项目。

      其它条件:(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暂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投标人没有被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资质,且2012年以来至少在1项交通监控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的视同已递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且以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业绩条件:项目经理2012年以来至少在1项交通监控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

      其它条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共同申请标段的投标文件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5-05-12至2015-05-18

      地点: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5-06-04

      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售价/元

      交通工程(TFL-JT标段)1000

      五、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惠山区交通局

      招标单位地址:惠山区西漳地铁站区西新路100号

      允许在线支付保证金:

      允许在线购买标书:允许线上支付(招标代理单位账号)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代理单位联系人姓名:代理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代理单位账户名称:代理单位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代理分支行名称:

      代理分支行省份:代理分支行城市: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丰路新建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2011]133号、惠发改投[20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天丰路新建工程交通工程(TFL-JT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下方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投标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系统中备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5月18日17:00。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成功报名的投标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本项目的固化清单电子版及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从“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文件下载”处下载。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联系。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4日10:00,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4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应同时携带经公证的法人身份证明,若由授权代理人递交应同时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 关键字: 无锡市 标段 交通工程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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