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延边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集成指挥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JLJY2015-CG003;
2、招标项目:延边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集成指挥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招标范围:数/模兼容集群车载台MD780G、馈线含(配转接头)、玻璃钢天线、1分2功分器、1分4功分器、基地台电源电源、数/模兼容集群对讲机PD780G、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信息接入服务器、流数据处理服务器、LANBE AS-3108ULS、图腾K3鼎极网络服务器机柜、磁盘阵列存储S200G-64T、交换机 S3700、IPW2003G单兵)、TrueVixon HD120、MPC处理器、MPU2处理器、电子桌牌、电脑、非编采集卡等采购;
5、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人民币;
6、供货周期:2015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15日,工期10日历天。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谷敏儒 联系电话:0433-833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