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恩施市高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高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项目,进行违停抓拍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在恩施城区设30个点,计划总投资约115.3万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需求及要求。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编号:HBZYESZB2015-037。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湖北省安全防范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B类及以上(外省企业须提供湖北省安全防范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E类);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或安防工程证书(安防工程师证、安防技术员证均可);
3.5投标人须在恩施市城区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主要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到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登记后,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3万元整,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2228
行号:105541086088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国际汽车城(松树坪)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8671861125联系电话:0718-802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