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松江区智能违章停车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具有省市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智能违章停车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2、招标编号:SHXM-15-20150715-901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JJCZB2015044)
3、预算编号:15-5653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智能违章停车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6、交付地点: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8-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24,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省市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原件扫描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须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8-27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8-27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5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网上投标回执;
(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
(3)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gzx.songjiang.gov.cn)、“松江区财政网”(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http://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人仍以进口产品投标的则予以废标。(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56号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2号楼2508室
邮编:201600邮编:201600
联系人:吴迅、李辉恒联系人:胡斌、蔡伟
电话:24066306电话:67743660
传真:24066310传真:6774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