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所需建设完善交通智能监控系统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ZCZ(2015)107号
二、项目名称:翼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完善交通智能监控系统二期工程项目
三、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为在我县辖区省道331线和230线安装区间测速,包括监控系统硬软件、交通标志标牌配套设施和后台机房安装。
预算金额:1411597元。
2、招标范围:设施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6日(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股。
六、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为准。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翼城县红旗街
联系人:彭富强联系电话:13903571501
2、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57---655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