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交通综合信息服务需求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证书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交通综合信息服务需求研究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827-179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0613-157133022923)
3、预算编号:00-14-482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交通综合信息服务需求研究1项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虹桥商务区重要活动期间(国家会展中心重大展览日),虹桥枢纽、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国家会展中心客流情况、顾客画像、公众关注交通热点等方面。
5、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90工作日内完成
6、交付地点:上海市申虹路33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8-2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9-16,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9-17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9-17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7号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7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确认回执》及纸质版响应文件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申虹路33号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编:201100邮编:200060
联系人:陶诗俊联系人:叶景海
电话:34733301电话:32557739
传真:34733301传真:3255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