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电子警察卡口移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5-136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包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电子警察卡口移机项目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万元
因222省道拓宽,将现有的222省道与钢城大道电子警察、222省道与疏港大道电子警察和222省道石嘴子处电子卡口分别移机至疏港大道与巨碑线、204国道与钢城大道和342省道与绣针河桥卡口。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资质证书原件和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原件。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8日9:00至2015年9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五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联系人:吕为涛
联系电话:0633-2610608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联系人:焦艳、尹妹
联系电话:0633-36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