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四期工程(城区违停抓拍系统)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湖北鹤峰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四期工程(城区违停抓拍系统)招标

  • 2015-09-09 16:51:36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20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期工程(城区违停抓拍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5——198号

      二、项目内容:鹤峰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第四期工程(城区违停抓拍系统)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新建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点60个(其中:高清智能违停抓拍点48个,高清视频监控点12个),违章掉头抓拍点1个,逆行抓拍点1个;机房服务器及存储等系统1套;前端设备取电、立杆、开挖、回填、恢复等建设费用62处;改造交警大队分控中心1处。

      2、租用专用网络电路62条,租期6年。

      3、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网络租赁及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调测

      4、付款方式:该项目建成验收后,设备及工程项目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款60%,第二年付款30%,第三年付款10%;专网电路租费一年一付。

      5、项目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

      6、项目预算:299.34万元。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鹤峰县境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有网络资源和维护服务能力的电信企业分公司或广电网络供应商,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履行本招标文件必需的财力与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提供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备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派人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项目名称)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1、伍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9日17:00时前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财政局财政账户;

      户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建行鹤峰支行账户:42001726708050000940

      2、投标人都必须在2015年9月29日17:00时之前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银行进账单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

      十、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张女士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安局:杜先生18695023486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 关键字: 鹤峰县 湖北 监控系统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