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路口信号灯、高清智能微卡口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提供国内产品及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涟采购【2015】249号
二、采购内容及规模简要说明:
路口信号灯、高清智能微卡口设备一批采购及安装。采购控制价为90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三、投标响应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原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此次招标技术指标的主要设备高清摄像机的公安部有关部门检验报告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三年免费质保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入围的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采购编号:SJC2010070266)供应商或代理商(要求有“3.20”入围十二家单位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电子警察系统免费接入淮安市公安系统实战应用平台承诺书(即: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负责将电子警察系统接入市公安局实战应用平台,采购单位不再另行付费);
6、投标单位受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单位须为其缴纳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2室,联系电话:0517-82315680。
(3)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须提供法人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勇军联系电话:0517-82380151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开标三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划入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账户的证明或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江苏涟水太商村镇银行
账号:9051015080002452
九、其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定标期间,浏览中国涟水招标采购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以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购买人,也不再以电话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