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莘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ZCC151133-780/J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项目预算 |
包一
|
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省道、县乡道卡口改造与建设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包一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资质要求:包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包二:具有信息技术、安防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包四: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5、要求所响应高清卡口等监控设备必须与莘县交警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不采用SDK开发方式),并按照支队要求将有关数据上传至有关应用平台。 (因涉及国家秘密,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不于此公开,供应商自行携带供应设备到莘县交警大队进行平台对接测试); 6、投标人施工、售后必须为同一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90万元 |
包二 |
指挥中心高清视频的整合与大屏建设 |
39万元 |
|
包三 |
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传输线路扩容及租赁 |
33万元 |
|
包四 |
本次工程监理 |
7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4室。
3.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18963559071
4.售价:300元/份
5.说明: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另外包一还需提供安防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仅代理商提供),包四还需提供: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 2015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2月1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地址:聊城市莘县伊园街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方式:0635-73628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蔡庆玉/田辉 联系电话:18663509311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日